30、24年计价解释问题汇编(四)25-01-03

32、计价解释(九)2024-12-19

31、2014计价问题汇总(市政)24-10-31

30、24年计价解释问题汇编(三)24-10-15

29、24年计价解释问题汇编(二)24-10-15

28、24年计价解释问题汇编(一)24-10-15

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六)

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五)

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四)

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三)

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二)

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一)

镇江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

计价解释(四)

1.某建筑工程按实结算,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其中土方运距为 7.8 公里,定额有 1-265 自卸汽车运土 7 公里以内和 1-266 自卸汽车运土 10 公里以内,请问该项目土方外运如何套用定额?

答:套用 1-266 自卸汽车运土 10 公里以内。

2.某桩基工程采用灌注桩施工,钢筋笼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5-6 钢筋笼子目,请问套用该定额子目是按建筑工程取费还是按制作兼打桩取费?

答:按制作兼打桩取费。

3.某砌筑工程,层高为 5 米,墙体按照相应规范设置格构柱和圈梁,请问浇筑高度超过 3.6m 的格构柱和圈梁,是否可计取浇捣脚手架费用?

答:墙体中格构柱和圈梁浇筑时使用砌筑墙体的砌筑脚手架,不另计取浇捣脚手架。

4.某安装工程,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按定额结算,执行《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对矩形法兰风管进行保温,风管法兰条采用腰带保温(在风管本体保

温层基础叠加保温材料的方式),现计算保温工程量,是否需计算风管法兰条腰带体积?

答:风管保温调整系数及损耗均未考虑风管法兰条保温腰带,应按图示尺寸及调整系数另行计算。

5.某市政管道施工设计采用水平定向钻敷设的方式,材质为PE 管,套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相关定额时,由于定额中材料是钢筋混凝土管,组价时执行定额说明“采用塑料管时,消耗量应为 10.50/10m,回拖布管人工、机械含量除以系数 1.15”,其中是否包含了 PE 管的熔接费用?

答:PE 管熔接费用应另计,可套第七册《燃气工程》7.29塑料管件安装定额。

6《.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中“带骨架幕墙”的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具体如何理解?

答:清单计量规范中带骨架幕墙的框外围面积不是投影面积,而是以边框为计算轴,有凹凸面的应将几个面累计合并计算。因幕墙设计具有较大的个性化和差异化,实际工程中存在对框外围理解有歧义导致工程量计算存在争议的情况。因此,对于造型特殊,框外围理解易存在歧义的幕墙工程,建议招标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编制清单时,明确说明本次招标清单中幕墙的框外围是如何界定的,以免产生歧义。其他清单计算规则不够明确的子目均可采取此方法。

7.某园林工程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 年版),项目结算套用绿化种植相关定额子目时,如苗木胸径规格超出定额中的最大胸径,是否可按照比例进行换算?

答:除定额有规定外,不能按比例换算。超过定额规格的属于定额缺项,可结合施工组织方案及现场实际双方协商。

8.预算编制中,教师公寓地上部分,计算定额工期时是按照居住建筑还是教育建筑的定额工期执行?

答:按居住建筑的定额工期。

9.请问框架-核心筒结构的定额工期是按照剪力墙结构,还是框架结构工期计算?

答:按照框架结构工期计算。

10.《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省厅公告〔2023〕第 22 号):附件 5、6、7 内容是对现行定额的补充和调整,还是仅针对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项目?

答:公告附件 5、6、7 的定额补充和调整为通用性补充。

11.叠合板与叠合板之间的混凝土框架梁,套用什么定额子目?叠合板与现浇有梁板之间的混凝土框架梁,套用什么定额子目?

答:对于叠合板下层预制板作为上层现浇板的模板,同时叠合板对应的梁也为现浇的结构形式,叠合板与叠合板之间的混凝土框架梁执行框架梁子目;一侧为叠合板,另一侧为现浇有梁板的混凝土框架梁,与有梁板工程量合并套用有梁板定额子目。

1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构件制作定额工作内容中的除锈是否为人工除锈?设计要求构件制作完毕后进行抛丸除锈处理,是否可以另行套用抛丸除锈定额?

答:金属结构工程制作定额中的除锈为简单手工除锈。设计要求除锈的,按除锈工艺、等级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原定额子目不需要扣除。

13.电焊接桩定额的注1描述“管桩接桩螺栓已含在管桩单价中,管桩接桩接点周边设计不用钢板时,应扣除 3-27 子目中型钢、电焊条、电焊机台班。”对于含端板的管桩,如何套用定额?注 2 静力压方桩 12m 内的接桩按本定额执行,12m 以上的接桩其人工及打桩机械已包含在相应打桩项目内,管桩是否同样处理?

答:含端板的管桩,执行定额备注 1 时只扣除型钢,电焊条,电焊机台班不扣除。注 2 不适用管桩。

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桩基工程的计算规则“送桩: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0m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中的桩截面面积是否扣除空心面积?

答:管桩(空心方桩)送桩工程量扣除其空心体积。

15.短肢剪力墙(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 但不大于 8)为 L、T、十字形,其两边之和在 2000mm 内,其模板是否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的 L、T、十字形柱相应子目执行?

答:执行 2014 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的,短肢剪力墙为 L、T、十字形,两边之和在 2000mm 内,按 L、T、十字形柱相应子目执行。

16.《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2014 版)中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每组的重量是设备的一个支腿?还是设备所有的支腿总和?

答:对于支腿式支架,每组支架的个数,应根据施工图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应以一台设备为一组。

17.风管采用厚度 30mm 橡塑保温,风管法兰采用厚度 20mm橡塑保温叠加施工,请问风管法兰保温是否含在风管保温的调整系数中?

答:风管法兰保温采用叠加施工时,风管保温调整系数及损耗均未考虑该部分工程量,应按图示尺寸及调整系数另行计算。

18.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如何计取?

答: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市政工程标准计取。

19.外墙一体板定额的计算规则?

答:2014 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外墙一体板定额缺项。作为新材料定额缺项,双方可参照类似施工工艺定额调整,协商确定价格。

20.请问 2014 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子目 6-1123 与6-1124 的区别和使用场景?

答:定额 6-1123 是钻机导向孔,6-1124 是扩孔,扩完孔后,一般还有回拖布管,定额按照现场实际施工工艺套取。21.2014 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中电线暗配管定额中包含了开槽费用吗?是否需要单独套取定额?暗配管定额子目中的水泥砂浆和金刚石锯片是否是开槽子目?

答:电线管敷设(砖、混凝土结构暗配)定额子目中综合考虑了施工过程中配合土建预留、预埋时发生的开槽、部分墙体开槽以及补墙槽的砂浆用量。

22.清单规则中 010402001 砌块墙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2014 版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砌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条墙体厚度规定:加气混凝土、硅酸盐砌块、小型空心砌块墙均按砖或砌块的厚度计算,一般图纸中加气混凝土标注厚度为 200mm,实际现场加气混凝土模数多为190mm 厚,请问类似定额 4-7:M5 普通砂浆砌筑加气混凝土砌块墙 200 厚,这 200mm 与 190mm 的差值,是应该在清单工程量中扣除,还是在定额工程量扣除,还是定额含量已经考虑了190mm 的系数?

答:清单工程量和定额工程量均按砖或砌块的厚度计算。同时砌体和混凝土剪力墙、梁的尺寸差异部分要考虑增加抹灰厚度。

23.现场打钢筋砼方桩套了定额 3-3,施工时,为增加桩的作用力没有安装桩尖,直接采用截面 0.5m*0.5m 的方桩进行捶打,去掉桩尖,锤击难度约为带桩尖的 3 倍,如若将人机消耗量及桩帽摊销调整为 2 倍,是否有依据?

答:是否设置桩尖按设计要求。定额打方桩子目没有区分有桩尖和无桩尖打桩,不设置调整系数。

24.请问施工机械使用费中人工费包含哪些工种?

答:机上司机(司炉)、机械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25.2014 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18-61 成品检修孔,是否包含开孔费用?

答:含开孔费用。

26.自卸车运土方 1-263 子目,工程量是按虚方套定额吗?

答:自卸车运土方 1-263 子目工程量按天然密实体积(m3)计算。如提供的工程量为虚方,应按土方体积折算表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

27.人工挖桩间土方,也另外考虑难度系数吗?

答:机械挖土、机械挖不到的地方,人工修坡、整平按人工挖一般土方子目套价(1-1 至 1-4 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2。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由于人工修坡、整平已经充分考虑降效系数,对同时属于桩尖挖土的工程量部分,不再乘以打桩后坑内挖土系数。

28.某钢结构工程,总包单位从加工厂采购钢构件现场拼装、吊装,但未提供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或者钢构厂为自有的证明材料,钢结构工程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费、规费按土建专业取费还是按单独吊装工程专业取费?

答:定额区分是否是自有加工厂,是为了区分钢构件制作是否执行钢构件制作定额。自有加工厂的,钢构件执行钢构件制作定额;非自有加工厂的,钢构件适宜按成品构件购入价格。如果双方约定钢构件制作套用制作定额的,钢结构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均按土建专业取费。如果双方约定钢构件按成品购入,以成品预算价格计入材料费,费用标准按照单独发包的构件吊装工程执行。

29.钢结构图纸中标注钢结构油漆做法为:1、喷砂除锈 Sa2.5级;2、环氧富锌底漆 2 遍;3、环氧云铁中间漆 2 遍;4、聚氨酯面漆 2 遍,定额套用 17-157 金属氟碳漆的定额,还是相应的油漆子目?

答:根据施工做法套取相应定额。油漆定额是按照常规品种编制的,设计用的品种与定额不符,按设计调整材料含量和价格。

30.第二十三章建筑工程垂直运输说明中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m 的单层建筑物、单独地下室和围墙,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请问 3.6m 需要计算垂直运输台班吗?

答:垂直运输运输高度等于 3.6m 时计算垂直运输台班。

31.《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风管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堵板如何考虑的?

答:薄钢板风管、净化风管、不锈钢风管、塑料风管、玻璃钢风管、复合型风管长度计算时均以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点划分),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长度,但不得包括部件所占长度。直径和周长按图示尺寸为准展开,咬口重叠部分已包括在子目内,不得另行增加。风管盲板、堵板不另计。

计价解释(九)

1、预算编制中,教师公寓地上部分,计算定额工期时是按照居住建筑还是教育建筑的定额工期执行?

答:按居住建筑的定额工期。

2、请问框架-核心筒结构的定额工期是按照剪力墙结构,还是框架结构工期计算?

答:按照框架结构工期计算。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省厅公告〔2023〕第 22号):附件5、6、7内容是对现行定额的补充和调整,还是仅针对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项目?

答:公告附件5、6、7的定额补充和调整为通用性补充。

4、叠合板与叠合板之间的混凝土框架梁,套用什么定额子目?叠合板与现浇有梁板之间的混凝土框架梁,套用什么定额子目?

答:对于叠合板下层预制板作为上层现浇板的模板,同时叠合板对应的梁也为现浇的结构形式,叠合板与叠合板之间的混凝土框架梁执行框架梁子目;一侧为叠合板,另一侧为现浇有梁板的混凝土框架梁,与有梁板工程量合并套用有梁板定额子目。

5、《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构件制作定额工作内容中的除锈是否为人工除锈?设计要求构件制作完毕后进行抛丸除锈处理,是否可以另行套用抛丸除锈定额?

答:金属结构工程制作定额中的除锈为简单手工除锈。设计要求除锈的,按除锈工艺、等级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原定额子目不需要扣除。

6、电焊接桩定额的注1描述“管桩接桩螺栓已含在管桩单价中,管桩接桩接点周边设计不用钢板时,应扣除 3-27 子目中型钢、电焊条、电焊机台班。”对于含端板的管桩,如何套用定额?注2静力压方桩12m内的接桩按本定额执行,12m以上的接桩其人工及打桩机械已包含在相应打桩项目内,管桩是否同样处理?

答:含端板的管桩,执行定额备注1时只扣除型钢,电焊条,电焊机台班不扣除。注2不适用管桩。

7、《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桩基工程的计算规则“送桩: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0m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中的桩截面面积是否扣除空心面积?

答:管桩(空心方桩)送桩工程量扣除其空心体积。

8、短肢剪力墙(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但不大于8)为L、T、十字形,其两边之和在2000mm内,其模板是否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的L、T、十字形柱相应子目执行?

答:执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的,短肢剪力墙为L、T、十字形,两边之和在2000mm内,按L、T、十字形柱相应子目执行。

9、装配式建筑中叠合板等的支撑系统采用盘扣式,套用《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时,是否按承插型盘扣模板支架调整?

答:装配式建筑中叠合板等的支撑系统采用盘扣式,套用《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时,可参考我市承插型盘扣模板支架的计价办法。

10、《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2014版)中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每组的重量是设备的一个支腿?还是设备所有的支腿总和?

答:对于支腿式支架,每组支架的个数,应根据施工图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应以一台设备为一组。

11、风管采用厚度30mm橡塑保温,风管法兰采用厚度20mm橡塑保温叠加施工,请问风管法兰保温是否含在风管保温的调整系数中?

答:风管法兰保温采用叠加施工时,风管保温调整系数及损耗均未考虑该部分工程量,应按图示尺寸及调整系数另行计算。

12、苏州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使用《江苏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计价定额》(2018版)的,编制预算时人工单价如何计取?

答:根据管廊计价定额总说明,苏州地区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普工按预算编制期苏州地区市政二类工单价,一般技工、高级技工按预算编制期苏州地区市政二类工单价乘以1.8、2.6计取。

1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如何计取?

答: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市政工程标准计取。

1 2014 版计价定额有关问题汇总(市政)
原发布日期:2016.05.24 -- 现勘误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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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定额(1-814)彩钢板护栏(彩钢板围栏搭拆)未注明高度,实际施工高度一般要求在2.2米左右,如套用本定额综合单价与实际价格偏差较大,不知定额中人、材、机消耗量量是如何考虑的,是否合理?

回复:1-814子目采用的是1.8m高3mm厚的彩钢板,钢管支撑,是一种较简易的护栏。如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不同,应另行计价。

勘误:1-814子目采用的是1.8m高0.3mm厚的彩钢板,钢管支撑,是一种较简易的护栏。如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不同,应另行计价。

2、8.11.3压密注浆定额,1-845注浆(m3),是按什么计量,是按注入的浆计量,还是按要求注浆加固的体积计量,另外此注浆的配合比是多少,配合比不一样,是否可以换算,如何换算。

回复:1-845子目是按加固的土体体积计算,其影响半径为0.75m。如设计配合比不同,可以换算;仅材料换算,人工和机械其余不变。

3、关于1-442至1-465挖运碴子目。大量的工程设计文件中几乎没见过“碴”这个字。建议删除,或明确以上子目的适用情况;即使保留该子目,其定额含量也需要调整,单价太高。建议新增补充各种拆除物如各类道路结构层拆除物、砖石砌体的装车、运输的子目,此类情况在造价编制过程中经常遇到,但却没有合适的子目套用,往往就参照“碴”的子目,其实不妥。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石碴的概念字典上很清楚,所提项目皆有定额可套。

4、深井降水安装子目1-697、1-699中钢筋砼井管材料单价450元/米,没这么贵,应是大小数错误。

回复:应是小数点错误,工作中砼井管材料单价应按市场价调价。

5、路基灰土填筑定额子目(1-378),与道路灰土基层定额子目(2-72),两者施工工艺一样,但二定额水平相差近20%,请核查相关消耗量是否有误?

回复:1-378是土路基加固,属土方工程。2-72是路面结构层中的基层,属路面工程。路基土方执行路基施工规范,路面结构中的基层执行路面施工规范,施工要求不同当然定额水平不同。

勘误:1-378是土路基加固,属土方工程。2-72是道路结构层中的基层,属道路工程。路基土方执行路基施工规范,道路结构中的基层执行路面施工规范,施工要求不同当然定额水平不同。

6、市政工程中,第一册通用项目临时工程及地基加固中,压密注浆定额子目(1-845)注浆,水泥掺量比例不明确,其水泥消耗量明显偏低,请核查;(1-844)压密注浆钻孔,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需要在土、水稳、混凝土等不同材料上钻孔,单价相差很大,遇到不同的钻孔材质,应该如何调整定额?

回复:实际施工过程中如遇在水稳、混凝土等不同材料上钻孔属于破除障碍物,应按实计算增加的人、材、机消耗。其余问题的回复见上述第2条的回复。

勘误:压密注浆钻孔子目是综合考虑,遇到不同的钻孔材质对比原定额消耗量偏差大时,可按实计算调整的人、材、机消耗。其余问题的回复见上述第2条的回复。

7、市政第一册土方工程已经取消了“人工装汽车土方”子目,如果发生该费用,是否可以考虑借用老定额中的相关子目?

回复:可以套用现行市政养护定额中相应子目。

勘误:可以套用现行其他专业定额中相应子目。

8、泥浆外运定额单一,费用过高,建议在第一章中增加淤泥外运,分容量及运距编制。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废泥浆外运按桥梁册中泥浆外运子目计算。淤泥外运也按土方外运计算。

勘误:定额中的泥浆外运工程量是按钻孔体积计算的,对应的泥浆体积约为钻孔体积的3倍,因此不能简单套用该子目,目前市场要求泥浆处理干燥后外运,对非钻孔灌注桩泥浆外运的情况,泥浆工程量建议按现场签证实际发生泥浆外运价格按处理方式不同市场询价。当地造价站有规定的按当地造价站规定执行。

9、《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二册,第1.3.5石灰桩,工作内容:石灰加工、搭移脚手、打拔制孔桩灌灰击实。定额编号分别为2-19、2-20、2-21,定额组成中为人工和材料,没有机械费用;现场实际施工中均为机械施工,故应增加机械施工石灰桩的定额;

回复:定额为人工打孔,可以考虑补充机械打孔定额,需要调研。

10、目前景观工程中,有很多广场铺装花岗岩板或块都是异形或者拼花的,且有些石材都是大规格、大厚度的石材,如套用子目2-372显然不符合施工要求,因此希望增加或修正此类子目。同时还建议增加花岗岩板子厚度不同之分的定额子目,如5公分以上或以内,或者是否可以考虑增加一些换算的说明。(包括人工、机械、辅材等);

回复:景观工程铺装花岗岩板应套用园林专业相关定额。

勘误:硬质地面有异形或拼花要求的可套用土建定额,园路可套用园林相关定额。

11、定额编号2-451~2-453【线条】和定额编号2-466~2-468【横道线】,相同材质的划线,按面积折算(线条按15cm宽计算),横道线的定额基价是线条定额基价的三倍。是否合理?

回复:线条单位是km,横道线单位是m2,线条与横道线不具有可比性。

12、定额编号2-367铺苏普洛克砖和定额编号2-373铺荷兰砖人工差异较大,2-367铺苏普洛克砖22.07工日/100m2,2-373铺荷兰砖12.87工日/100m2。是否合理?

回复:2-367铺苏普洛克砖是人工拌砂浆,2-373铺荷兰砖是机械拌砂浆,当然人工差异大。

13、2014计价定额2-264定额中的石屑含量是否有误,ES-3的骨料含量要比ES-2要高,可以查公路工程沥青路面施工验收规范。

回复:2-264石屑含量小数点有误,应该是5.245t。

14、市政定额(2-388~2-393)中1:3水泥砂浆为勾缝砂浆,1:3石灰砂浆按01/04定额解释为平侧石的基础,现道路工程平侧石的基础都设计为砼基础,1:3石灰砂浆应取消的说明,原01/04定额有这类说明,现14定额缺少相关说明;

回复:2-388~2-393中1:3水泥砂浆为勾缝砂浆,1:3石灰砂浆为安砌砂浆,实际为砼基础则扣除安砌砂浆后另套相应定额。

15、市政定额(2-468)热容漆定额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大,请复核一下消耗量是否有误?

回复:定额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的原因很复杂,有消耗量的因素也有市场供求行情和行业垄断的的因素,不能简单地归为消耗量定额问题。

16、市政道路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采用摊铺机摊铺施工的较多,但市政定额中2-241中厂拌机铺的机械为平地机,与实际采用的施工机械不一致,实际套用时不太方便;

回复:可套用二灰结石厂拌机铺子目,将主材二灰结石换算成水泥稳定碎石。

17、市政定额2-554~2-561铺设邮电、电力穿线管适用于什么样的管道,强电或弱电,对管径是否有什么要求,是否不分管径大小都套一样的定额?

回复:2-554~2-561铺设邮电、电力穿线管适用于交通标志和信号设施所用电力线,属于弱电。管径按相应标准设计图确定。

18、第三册钻孔灌注桩工程量计算规则第4条,“灌注桩工作平台按本册第9章有关项目计算。”该说明容易被理解为:即使在平地上,实际不需搭设工作平台也应计算搭设工作平台的费用。应明确为“如需要搭设工作平台,可按本册第9章有关项目计算”。

回复:陆上支架平台就是钻机下垫枋木,是施工中保持钻机安全平稳所必须做的工作。

19、第三册钻孔灌注桩工程量计算规则第1条,“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H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后一句的作用是按孔深不同对选用哪个定额子目作出界定,并不能将第一句中的“入土深度”与后一句的“孔深H”画上等号。建议对“入土深度”进一步明确,是否包括护筒的长度;如包括,是否包括护筒顶至地面之间的高度(根据施工规范,护筒顶应比地面高出几十厘米)。

回复:打桩成孔入土深度不等于孔深H。入土深度是从护筒内土面到桩底深度(护筒中部分土在埋设时已先行挖除了)。定额步距孔深H是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

20、IPN防腐,只有5-241外防腐三遍的定额,遍数不同如何换算,内防腐如何计算?

回复:IPN外防腐涂料,定额按施工规范喷(涂)三遍测算,低于规范要求会降低工程质量,不予考虑。

21、定额编号8-324硬塑料管地埋敷设公称直径(70mm以内),人工消耗14.76工日/100m,工作内容不含土方开挖和回填,而安装定额中定额编号4-1281公称直径(70mm以内)埋地敷设半硬质塑料管,人工消耗13.21工日/100m,工作内容土方开挖和回填;定额消耗量是否合理?

回复:市政工程与安装工程没有可比性,施工环境和施工效率完全不同。

22、市政路灯工程计价定额“硬塑料管地埋敷设”,直径70mm及100mm的管道敷设定额中主材损耗率分别为16%、19%,而直径50mm及以下的管道敷设定额中主材损耗率分别为6%,实际工程中较常使用的管子为承插接口的塑料管道,一般不需要管接头损耗很小。建议降低直径70mm及100mm主材损耗率,或补充编制承插接头塑料管地埋敷设计价定额。

回复:不采纳。直径70mm和100mm的是直管,施工损耗大,直径50mm及以下是盘管,损耗小。

23、市政工程中电气或给水的塑料管采用牵引方式敷设时,定额仅有DN300及以上的牵引管道计价定额,而实际工程中较多使用DN75、DN100单根或多根管道并排牵引施工,市场费用与DN300管道牵引施工计价定额的费用差异较大,建议增补DN300以下管道牵引管施工计价定额。

回复:可参照部里15版《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套用。

24、明确沥青混凝土(玄武岩骨料)套用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路面子目。

回复:道路册68页表下有注解。

25、关于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中第13条,“土石方工程量包含弹软土基处理、坑槽内实体结构以上路基部位(不包括道路结构层部分)的多合土、砂、碎石回填工程量。大型土石方应按标段内的单位工程进行划分。”,道路中石子垫层和砂包封是否应计入大型土石方工程,应予以明确。

回复:在路基范围内的填筑的应并入土石方工程中;属路面结构中的碎石垫层或砂垫层不计入土石方工程中。

勘误:在路基范围内的填筑的应并入土石方工程中;属道路结构层中的碎石垫层或砂垫层不计入土石方工程中。

26、今年出的市政定额勘误第9条更改的第一款错误,借用其他专业定额子目,其管理费和利润率正常情况下要按本主专业确定。

回复:今年出的市政定额勘误没有文字错误。

勘误:现各市执行口径不一,按各市要求执行。

27、机械破除砼路面,实际施工中正常采用挖掘机换钻头破除,定额中只有岩石破碎机破除,如采用岩石破碎机则价格不能满足要求,应如何套用?

回复:定额中的液压岩石破碎机就是在挖掘机的底盘上装液压破碎机钻头。

28、管道工程中井点降水综合单价较市场价高出较多,与土建专业中井点降水的综合单价误差也较大。

回复:市政和土建专业的施工环境不同,施工效率不同,没有可比性。

29、井点降水南通水位高,1.8的含量能否调整?

回复:省14版轻型井点定额就是在原南通补充的轻型井点定额基础上修编的,没采用全统定额。

30、路牙、沿铺设的人工费用,市场价比定额价高,该项的定额人工含量偏低。

回复:定额铺100米路牙、沿用工10.83工日,折合每个工日铺9.23米,不低。不能拿外包的市场价价格来和定额比较。

31、水池定额水平远低于地下室定额水平。

回复:市政和土建专业的不同结构物没有可比性。

32、建议取消工期定额。

回复:需要调研。

33、市政工程中,拆除桥梁,如按拆除钢筋混凝土套用单价太低,定额是否可按拆除立柱、梁板等进行区分?

回复:桥梁整体拆除适合采用爆破的方法,套专业爆破定额,不适合采用液压岩石破碎机拆除钢筋混凝土子目。小型装配式桥梁应该先将装配部件折卸至地面后再用液压岩石破碎机拆除钢筋混凝土子目,这样拆除桥面板梁与拆除一般钢筋混凝土无差异。

34、市政定额中“井深2m内”,是一个区间,其表述不合理,建议改为“井深2m”;以方便实际应用;

回复:不采纳。同规格的井其井深只体现在井筒高度不同,超出定额步距可再套用井筒砌筑定额。

35、市政定额,道路灰土基层中,含量中有没有考虑施工地点到拌灰地点基本运距,若包含了基本运距,是按照多少米考虑的?

回复:厂拌材料的运费含在材料单价中,现场指定拌灰点到施工点的运距超过150米场内运距要另计运输费。

36、14市政定额,拖管(塑料管)项目缺少对接热熔机械台班数量,是否调整?

回复:对接热熔子目套用燃气册相应子目。

勘误:拖管(塑料管)采用对接热熔的,对接热熔费用可另计,可按燃气册取费。

37、建议,市政工程凡是涉及砼的子目,也像土建一样区分现场拌制和预拌砼分别列定额子目,以方便执行定额;

回复:这样会成倍增加很多砼定额子目,不采纳,总说明中明确了换算方法。

38、苏住建价【2014】4号文规定,市政工程现浇混凝土模板包含在相应混凝土项目中,但在混凝土接触面积不确定或砼断面有变更但模板接触面积不变(如水池池壁)的情况下导致综合单价中不尽准确,故,市政工程模板能否像土建一样单独列项计算?

回复:不采纳,招标文件的图纸必须是经审图后的详细施工图,不应该有不确定的图纸工程量。设计变更后综合单价的调整应该遵循清单规范的规定。

39、水泥稳定碎石市场交易和信息价是按“t”为单位计量的,定额含量是按“m3”计的,水泥稳定碎石的压实密度应按多少进行计算?。

回复:各个工程的水泥稳定碎石其碎石材质不同、粒径不同(分大、中、小碎石,空隙率不同),混合料的水泥含量不同,压实密度也就不同,要现场取样实测。

40、通用项目

(1)拆除砼路面及砼障碍物目前常用机械拆除为带破碎锤挖机,建议增加相关子目。

回复:同上述第27条之回复。

(2)路面铣刨机铣刨沥青路面定额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建议调整。

回复:定额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机械进行编制。采用租赁机械的承包商要在投标报价时按租赁机械价格组价而不是按相应定额组价,中标后按清单综合单价结算。市场租赁价格报价受到市场行情因素影响,造价远高于定额价格。如果投标时按定额报价,实际施工时租赁第三方机械施工,则承包商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价差。

(3)建议增加移动式水码施工围挡定额子目。且围挡子目建议按按成品主材编制。

回复:需要调研。

(4)路牙沿定额(2-388至2-393)中使用材料有水泥砂浆和石灰砂浆,但在实际施工中均未遇到过采用石灰砂浆,设计图纸中也不采用,建议统一改为水泥砂浆。

回复:同第14条答复。

41、道路部分

(1)2.1石灰土基层定额中建议增加常用的6%灰土含量子目。

回复:不采纳,石灰土配合比不同时按章说明自行换算。

(2)4.1人行道板安砌定额中建议增加常用的10CM砼基础及增减1CM砼基础子目。(备注中有人行道、彩色道板下基础另套定额说法,但是本章并没有定额参考)。

回复:不采纳,套2-401,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定额砼用量。

(3)建议增加彩色沥青砼子目。

回复:需要调研。

(4)建议增加轻骨料(陶粒)砼基层子目。

回复:需要调研。

(5)道路交通设施中标志线实际应用中均按平方面积结算,建议增加以m2为单位的定额子目。

回复:横道线是按m2计算的,道路分隔线延绵几十公里按km计算更合理。结算时业主的要求多种多样,自行换算。

42、桥梁工程

     (1)建议增加安装桥梁成品吊索子目。

    (2)建议增加成品预应力空心板梁安装子目。目前在简支板梁桥实际施工中,采用厂家生产的成品板梁比较多见。

    (3)建议增加干挂花岗岩子目。

    (4)建议增加安装成品花岗岩栏杆子目(以米为单位)。

    (5)建议增加桩基声测管子目。

    (6)建议增加玻璃钢成品泄水管子目。

回复:上述建议需要调研。

43、排水工程

    (1)目前正常使用的是《给水排水标准图集》(苏S01-2012)图集,而现在第六册排水工程计价定额中仍然按照苏S01-2004编制,给实际套用带来很多不便,建议增加与新图集对应的定额子目。

    (2)建议增加排水图集中120°、180°、360°砂石基础定额子目。

    (3)人机配合下管定额中吊装机械为汽车式起重机,实际施工中多为挖掘机吊装,可否考虑增加挖掘机吊装的定额子目。

    (4)排水册第一章说明第七条,大直径管道的内接口增加的人工材料建议按管径区分。

    (5)建议增加玻璃钢成品检查井、模块检查井子目。

    (6)管道闭水试验项目中建议增加水泵等机械费。

    (7)建议增加TV内窥镜检查管道子目。

    (8)建议增加顶管拖拉管施工中孔道扩孔部分注浆定额。

回复:上述建议需要调研。

44、市政定额中拖管费用,正常情况下是套钻孔、扩孔、回拖布管等3个定额子目,如果管道材料是钢管或者大管径PE管,是否需要再单独套取管道接头定额。

回复:需要。

45、道路两侧分别设置的电力和电信管道,管道为φ200和φ100塑料管,每侧管道12根,管道整齐排放铺设后采用混凝土包封,以上管道铺设套用市政中的什么定额较为合适?

回复:强电电力管线应该套用相关专业定额,如果是用于交通标志和信号设施所用电力和电信管(属于弱电)可套用2-554~2-561铺设邮电、电力塑料穿线管。混凝土包封可套用排水册非定型渠道混凝土基础定额。

46、HDPE管道铺设按焊接工艺编制,目前市场上均为胶圈连接

回复:需要调研。

47、厂拌机铺水泥稳定碎石目前均用沥青摊铺机施工,定额中采用平地机。

回复:可套用二灰结石厂拌机铺子目,将主材二灰结石换算成水泥稳定碎石。

48、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定额中,包含了养护的工作内容,未养护覆盖物材料。

回复:2014版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定额已做勘误,删除定额中洒水车台班。养护不等于养生,养生另套相关养生定额。

49、市政中有自卸汽车运土,但是没有自卸汽车运淤泥,现实中存在泥罐车运淤泥,最好能增补相应定额;

回复:自卸汽车运淤泥执行汽车运土子目。泥罐车运淤泥应遵守当地环卫部门要求,价格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勘误:淤泥基本要求处理后外运,如有自卸汽车运淤泥要求,按市场询价执行。

50、围堰工程中:不管是筑土围堰还是草袋围堰,定额中都是考虑驳船和夯实机配合搭设的,现实中很少这样施工,能否增加挖机筑拆围堰;

回复:《通用项目》第三章《围堰工程》适用于人工筑拆的围堰,如围堰为机械筑拆,应套用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

51、市政排水:本册各种省补定型管道基础及井系数按2004年颁发的《给水排水图集》苏S01-2004编制,这个图集在新定额出具之前就取消了,能否调整为苏S01-2012;

回复:需要调研。

52、绿化工程中,苗木起挖移植费用偏高,有的时候移植一株苗木比购置价格还高。水生植物的养护费用偏高,不符合实际;苗木的定额损耗量偏低;

回复:绿化工程不属市政解释范畴。

53、大型土石方界限范围不够详尽明确,道路结构层内的灰土路基是否也按大型土石方取费,建议明确下范围;

回复:同问题5答复。

54、自卸汽车运土按1km、3km、5km、7km以内划分,区间范围过大,因为土方量往往都比较大,比如3.01km按5km以内套合理吗,建议缩小区间或者改成增减类型?

回复:不采纳,运土车不是计程车,要考虑限时运输和回车空放因素。

55、土方开挖施工中,遇到翻土、甩方时,对挖机操作范围,臂长等未做说明,组价时不好确定翻甩次数;

回复:请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用机械的相关参数确定翻甩次数。

56、拆除破碎混凝土定额内有液压岩破碎,手持风镐破碎两种作业方式,但目前实际施工中基本用挖机加钻头破碎方式,建议增设定额,液压岩破碎单价过低,严重偏离市场;

回复:同问题27答复。

57、应明确市政类混凝土模板的计算规则,是按接触面还是按含模量,尤其桥梁类按这两种计算方式组价都低于实际施工,建议调整;

回复:不采纳。模板计算规则中明确按接触面积计算,没说按含模量计算。含模量在估算中使用。

58、道路路基定额内说明按基层顶面养生,实际过程中每一层都需要养生,偏离实际,建议调整;

勘误:道路结构层养护是按照基层类别综合考虑的。每一种材料类型的基层均按照一次养护考虑。

回复:设计图纸上要求每层养生的则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养生面积。设计无要求的则只按顶层计算养生。

59、排水工程目前多采用塑料检查井,定额说明内套定额应按规则扣除检查井长度,塑料检查井如何扣减建议说明;

回复:塑料检查井也按检查井扣除。

60、拆除塑料管道、混凝土管道,定额内说需另行计算运输和回收价值,建议对回收价值进行说明并增加拆除塑料管定额;

回复:拆除管道的回收价值要根椐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重复利用的和卖废品的价值相差很大,无法事先说明。拆除塑料管定额需要调研。

61、伐树定额内为人工拆除,实际过程中基本为挖机挖除、外运,建议修改定额;

回复:不采纳。行道树根系发达,要人工斩断树兜四周的根系(截断),挖机挖除会因拨出根系而破坏四周路面,不是文明施工的做法。

62、拆除工程中经常会遇到拆除路面、混凝土结构等项目,套用机械拆除定额与破碎机破碎定额价格相差非常大,有的时候套用破碎机破除定额组出来的价格会低于成本

回复:同问题27答复。

63、拆除工程中会遇到拆除面积较大的剪力墙墙洞,定额里没有合适的子目可以套用

回复:剪力墙墙洞是钢筋混凝土做的,应套相应钢筋混凝土拆除子目。

64、道路工程及土石方工程中分别都有路基填筑及处理,单位分别为m3与m2,在定额套用时,如何区分

回复:同问题5答复。

65、关于顶层多合土养生如何计取,建议在章节说明或备注中说明清楚,否则计取的时候容易歧义。

回复:同问题58答复。

66、市政的定额运距是否为150m?道路工程中场内场外是否以建筑红线以外150m作为分界线?

回复:99版全统市政定额交底资料上规定场内运距=基本运距50米+100米超运距=150米。道路工程中场内场外以围栏为界,材料运距超过150米要另计运输费。

勘误:99版全统市政定额交底资料上规定预算定额基本场内运距= 劳动定额基本运距50米+ 劳动定额人工超运距100米=150米。道路工程中场内场外以围栏为界,定额执行时,材料运距超过150米要另计运输费。

67、定额缺项

    1)道路工程中缺混凝土基层

回复:砼面层定额子目适用于混凝土基层和面层。

2)缺砼模块井

回复:需要调研。

3)增加碎石土回填的定额(河塘回填),明确碎石比例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

4)钢制管件三通和异径管安装有定额,但制作市政定额没有(安装定额中有),是否市政定额可以补充。

回复:市政钢制三通无子目,在管道上挖眼接管,仅计算挖眼接管,不计三通安装;成品三通安装套三通安装子目;现场制作三通再安(拼)装的,制作部分缺项,安装可直接套三通安装子目,制作套用安装册定额子目不合适(现行施工是成品钢管切割组焊,定额为钢板卷管再制作,施工形式和条件不同),要调研补充。

5)钢筒砼管道安装、接头无定额,无信息价;

回复:钢筒管管件无标准件图,编制补充子目尚不具备条件。

6)切割球墨铸铁管、钢管、钢筋砼管无定额子目;

回复:给水球墨铸铁管敷设子目中,包括割管内容,一般不另行列项计算。

7)建议增加水下切割定额子目;

回复:需要调研。

8)建议增加水下封堵定额子目;

回复:需要调研。

9)建议增加管道数字化仪检测定额子目;

回复:需要调研。

10)建议增加铁垫板定额子目;

回复:需要调研。

11)建议补充挖机打木桩定额子目。

回复:不采纳。挖机打木桩挖机打木桩属非规范施工方法。

12)市政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拆除工程中,建议增加拆除花岗岩路面面层的子目。

回复:不采纳。可套用拆除砼子目。

13)铺砌弧形花岗岩道板,定额能否增加相关附注,相应提高人工、机械含量。

回复:花式道板铺砌可参照园林定额。

14)能否增加大管径塑料管热熔定额,或在相关附注中相应提高人工、机械含量

回复:需要调研。

15)关于围堰定额子目。应补充不需要用船,用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直接筑成围堰的子目,重新测算含量。

回复:不采纳。用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直接筑成围堰则套用相应挖掘机挖土和推土机推土定额。

16)补充水稳用摊铺机的定额。

回复:不采纳。可套用二灰结石厂拌机铺子目,将主材二灰结石换算成水泥稳定碎石。

17)预应力构件场外运费需补充定额

回复:不采纳。按大件运输公司的收费标准计算。

18)有些桥梁工程中,需要加工定型钢模(不能采用组合钢模),需补充定额。

回复:不采纳。根椐工程具体情况自行测算。

19)现在好多城市存在道路白改黑,需要对混凝土路面破除,道路基层原地再生(二灰碎石再生)等等新工艺,应增补相应的定额(可以先作为试用定额参考试用)

回复:需要调研。

20)铣刨沥青路面定额仅为1~5cm,超过5cm怎么计价没有说明。

回复:详见《拆除工程》章工程量计算规则第5条。

21)市政工程目前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功能的提高,建议增加挖机(震动桩机)对陆上基础圆木桩、工具圆木桩及小型预制桩的打桩定额。

回复:挖机打拔工具桩是不规范的作业方式,故不采纳。

22)市政建议增加透水砼(素色及彩色)计价定额。

回复:需要调研。

23)建议增加运动场地塑胶定额;

回复:运动场地属土建定额范畴。

24)市政工程中,拉森钢板桩应用较为广泛,建议补充拉森钢板桩定额子目;

回复:可以套用第一册、第2章、第2.10节(1-522~1-529子目)。

25)清淤项目中,槽罐车运淤泥无相关定额,建议补充槽罐车运淤泥定额;

回复:详见上述第49条之回复。

26)室外景观的木平台的面板,龙骨定额缺项,建议补充;

回复:室外景观不属市政定额范畴。

27)目前,道路两侧电力电缆入地较为普遍,需铺设电力电缆线保护管,向缺少相应的排管定额,管材品种包括:镀锌钢管(卡箍连接)、,MPP管、玻璃钢RPM管、CPVC管(胶圈连接)、PE管(热熔连接),这些管材应用较广,建议补充;

回复:需要调研。

28)缺少电力保护管四周的混凝土包裹相应的定额子目,建议补充;

回复:混凝土包封可套用排水册非定型渠道混凝土基础定额。

29)市政路灯工程中,缺少小于16mm2电缆安装定额子目,建议补充;

回复:需要调研。

30)市政中仅有人行道基层8cm厚砼基层定额。对于车行道路下常常设计有20cm或其他厚度砼基层,上面再作沥青面层,对于砼基层无定额参考,建议补充;

回复:砼面层定额子目适用于混凝土基层和面层。

31)鉴于目前SMW工法桩和MJS工法桩应用较为广泛,建议补充该工艺的计价定额;

回复:套相应专业定额。

32)市政定额中,清道渣、混道渣便道暂无相应定额,建议补充;

回复:方言看不懂,不采纳。

33)实际施工中,塑料成品检查井使用已非常普遍,能否新增一条塑料检查井的安装定额,以明确安装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费用。以下材料也是同样的情况:窖井防坠网、成品石质栏杆、成品的塑料电缆支架、运动场的塑胶面层;

回复:需要调研。

34)市政定额中,建议增加道路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上采用土工布覆盖养生的定额子目;

回复:不采纳。可套相应养生定额。

35)市政定额中,建议增加旋挖桩钻土孔和钻岩石孔的相关定额子目;

回复:需要调研。

36)市政定额中,建议增加长臂挖掘机挖土方定额、井内砖砌溜槽。

回复:长臂挖掘机挖土方定额可参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版)第一册《土石方工程》中相应定额。

37)多跨桥梁采用架桥机施工较多,市政定额中无架桥机的进出场及拆卸安装定额,架桥机的进出场及拆卸安装应套取什么定额?

回复:市政桥梁属中小型桥梁,定额中采用了单导梁、双导梁和跨墩门架施工,相应设备的场外运输按大件运输公司的运输费用计算。

38)通用册缺2、打拔工具桩柴油打桩机陆上拔圆木桩子目;陆上拔槽型钢板桩子目、水上拔圆木桩、水上拔槽型钢板桩子目。

回复:柴油打桩不具备拔桩功能。

39)桥梁工程中先张预制空心板梁目前均在加工厂预制后运输至现场吊装,定额中仍然按现场预制,如按现场预制需计算的费用较多如预制场地的费用、张拉台座等费用,建议增补成品预制板梁安装定额,成品板梁按主材费列入。

回复:不采纳。成品预制板梁按成品价列入清单,安装套第8章安装工程定额。

40)建议增加按新图纸编制的“砼模块井”定额。

回复:需要调研。

41)增加“路灯工程中PE管(几百米/卷)敷设”的定额。

回复:不采纳。小口径(50mm及以下)就是盘管。

42)增加“定向钻入岩层敷设管道”的定额子目。

回复:需要调研。

43)应增加预应力钢线的计算规则,明确是否含工作长度。

回复:预应力钢线的计算长度为图纸设计长度(包括钢筋图和图上说明)

44)围挡:建议补充水马围挡定额;

回复:详见上述第40(3)条回复。

45)市政2-24抛石挤淤机运人抛;现实中都是挖机抛填的,能否补充相应定额;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

46)现实生活中,渣土便道、渣土回填比较多,能否增加这方面的定额;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可参照相应定额。

47)承插管铺设定额内无胶圈接口,建议定额内增加胶圈;

回复:问题不清,无法回复。

48)道路工程中经常会有水泥石灰综合土原槽拌合处理,能否增加此方面的定额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可参照相应定额。

49)实际施工过程中使用水马围挡比较多,能否增加水马围挡定额

回复:详见上述第40(3)条回复。

50)能否增加混凝土压模地坪定额

回复:不属于市政定额范畴。

51)定额中第六章排水工程,HDPE管铺为900mm~2600mm焊接接口,然而现在的设计院设计和现在施工时绝大多数采用的是热熔接口,而且污水管管径相对而言都比较小,只有污水主管能用到比较大的管径(并不常见而且接口也不对),常见的是300mm-500mm的管径,但定额中最小的就是900mm。综上所述:定额中缺少常用的DN300-500HDPE管(热熔接口)子目,建议增加

回复:需要调研。

52)建议增加土工布养护定额子目;

回复:见34)答复。

53)建议增加透水性沥青混凝土定额子目;

回复:需要调研。

54)建议市政工程增加深沉搅拌桩定额子目。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可参照相应专业定额。

55)建议道路机械拆除按目前常使用的拆除机械及方案补充子目。

回复:问题不明确,无法回复。

56)市政中的钢筋砼井、成品塑料井、地面及人行道铺装砼垫层。

回复:问题不明确,无法回复。


原发布日期:2016.05.24
现勘误日期:2024.10.31


2024年计价解释问题汇编(三) 2024-10-15

1.某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创市优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时需按市优标准计取相应的按质论价费,其中的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和基坑围护工程是否需要计取按质论价费?

答:桩基和基坑围护工程随同主体一起招标并参与优质工程评定的,按质论价费计取口径同主体;大型土石方工程不参与优质工程评定,不计取按质论价费。

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规定,金属结构工程中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量的计算按图示钢材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角、切边的质量,电焊条、铆钉、螺栓、紧定钉等质量不计入工程量。请问高强螺栓是否可以另计?

答:高强螺栓可以另计。

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中钢栏杆制作定额子目与第十三章楼地面工程中型钢栏杆定额子目的适用范围如何区分?

答:两个定额适用范围不同,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中钢栏杆制作定额子目适用于厂房、设备平台及室外使用的简单栏杆,第十三章楼地面工程中型钢栏杆定额子目适用于住宅内配有不锈钢管扶手、木扶手等的栏杆。

4.某安装电气工程,吊顶内的钢管配管,如采用角钢等型钢做支架吊装的方式,套明配管还是暗配管定额,是否可另外计取支架的制作和安装费用?

答:应套用钢管明配定额,支架的制作安装费用另计,同时钢管明配定额子目中的管卡不扣除。

5.某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按定额结算,执行《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其道路底基层填筑材料为石灰土,工程量超 5000 方,请问能否按大型土石方取费?

答:道路底基层属于道路结构层,根据费用定额的说明,土石方回填工程量不考虑道路结构层,所以底基层填筑石灰土仍按道路工程取费。

6.某绿化项目,计价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 年版),合同约定园林绿化养护期为一年,如养护期间苗木死亡,补种后苗木养护期是否需要重新开始计算?

答:补种后苗木养护期不需要重新开始计算。

2024年计价解释问题汇编(二) 2024-10-15

1.某 EPC 住宅项目,2021 年招标,目前为在建项目,合同签订时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执行。《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于 2023 年3 月 1 日起实施,对于《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2013)不一致的,是否应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进行调整?

答:《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于 2023 年 3 月1 日起实施,该住宅项目在 2023 年 3 月 1 日前招标,其建筑面积仍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 2013)执行,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2.某建筑工程,采用深层搅拌桩进行地基处理,空桩部分水泥掺量 7%。根据《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规定,深层搅拌桩定额子目已考虑 2m 以内的“钻进空搅”因素,请问该工程计算空桩费用时是否应该扣除 2m 的空搅费用?

答:空桩部分掺水泥搅拌不同于定额中的空搅概念,应按定额套用相应子目并调整水泥用量。定额综合考虑 2m 以内的钻进空搅,实际未发生空搅的,不扣除相应费用。

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关于装饰工程中有吊顶天棚的内墙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有何区别?

答:《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规定:有吊顶天棚的内墙抹灰工程量算至吊顶底,吊顶以上部分在综合单价中考虑;《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规定:内墙面抹灰高度按实际抹灰高度计算,即:若吊顶为墙面抹灰后施工,抹灰至吊顶以上的部分需并入墙面抹灰工程量。

4.某污水处理厂工程,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按定额结算,其生化池等构筑物的桩基、基坑支撑及支护工程图纸设计依据为《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等,结算时桩基、基坑支撑及支护工程取费类别按市政工程还是建筑工程?

答:污水处理厂生化池等构筑物属于市政工程,其桩基、基坑支撑及支护工程仍按照主体市政工程类别取费。

5.某建筑物防雷接地装置安装,执行《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避雷引下线与屋顶避雷网的连接,如何套用定额?

答:避雷引下线与屋顶避雷网连接,可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4-916 柱主筋与圈梁钢筋焊接子目。

6.仿古建筑与园林绿化工程的取费模式和费率都不同,在实际套用定额时,均会用到《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 通用项目的相关子目,请问套用第一册定额子目时如何取费?

答:仿古建筑、园林绿化工程在套用《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定额子目时,取费按主体工程对应的取费模式及费率计算,土石方工程达到大型土石方标准的仍按大型土石方标准取费。

2024年计价解释问题汇编(一) 2024-10-15

1.某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类别确定时,Z1 值计算方法是按照《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苏建科〔2017〕39 号)还是《江苏省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标准》(DB32/T3753-2020)计算,且 Z1 值不低于多少按照装配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答:Z1 值按照《江苏省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标准》(DB32/T3753-2020)相应规定计算,计算出的 Z1 值不低于 35%时,按装配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取费标准,相应措施项目执行《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

2.某建筑工程,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钢筋工程量计算是按中心线还是外皮?

答:钢筋工程量原则上按中心线计算,定额中有公式的按公式计算。其中,因混凝土保护层 c 定义调整为最外层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因此定额中 P148 页,箍筋工程量计算公式应相应调整为:
L=(a-2c)×2+(b-2c)×2+14d
L=(a-2c)×2+(b-2c)×2+24d

3.某桩基工程,地勘报告描述“地质为强风化安山岩,属极软岩”,但是强风化安山岩根据《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岩石分类表,推断属于表中软岩第 1 类:强风化的坚硬岩。请问,该工程地质是按地勘报告判定为极软岩还是根据计价定额推断为软岩?

答:无论是计价定额中的岩石分类表,还是地勘报告的岩性判定,都是依据《岩土分级标准》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具体工程的岩性需要结合岩土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等综合判定。因此在该工程中,如有地勘报告,则以地勘描述为准,如无地勘报告,可参考计价定额。

4.某商场项目,公区设有一道防火卷帘,卷帘两侧天棚面层高差在 100mm 以上,且满足不同标高的少数面积占两侧总面积15%以上,该项目能否套用复杂型天棚定额子目?

答:不能。防火卷帘用于防火分隔,将整个公区分为两个防火区域,即两个单独空间。应按两个独立空间分别判断是否属于复杂型天棚,再套用相应的天棚定额子目。

5.一个单位工程的消防工程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如何套用调试定额?

答:系统调试是指一个单位工程的消防全系统安装完毕且联通,为检验其达到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整和试验。由于一个单位工程的消防要求不同,其配置的消防系统也不同,系统调试的内容也就有所不同。若既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又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系统调试应包括两个系统的调试内容,并执行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和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的相应定额。

6.某电气工程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利用基础钢筋做接地极应如何计列清单项目?

答:电气工程中利用基础钢筋做接地极时,按均压环清单项目进行列项,组价时可执行《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四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均压环敷设相关定额子目,按米计算工程量。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六)

1.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五章“钢筋工程”中,层高超过3.6m的现浇构件钢筋工程定额人工应乘相应系数,包括本楼层所有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等现浇构件。

2.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中,钢构件制作定额所包含的除锈工作内容为简单除锈及清理。如设计要求进行喷砂或抛丸除锈,除锈费用另行计取,钢构件制作定额中包含的除锈费用不予扣除。

3.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十四章“墙柱面工程”中有关内墙面抹灰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明确了不扣除踢脚线、门窗洞口侧壁也不增加,若设计要求踢脚线抹灰,应另行增加踢脚线部分的抹灰工程量。

4.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中,地下室内墙及地上混凝土墙体模板子目中对拉螺栓是周转使用的摊销量,地下室外墙的模板子目中对拉螺栓是以一次性使用量列入。定额已包含对拉螺栓切割的工作内容,螺栓切割后的补洞工作在墙面抹灰定额中考虑。如墙面设计不抹灰,补洞费用另计。

5.招标文件未注明植筋施工,墙体拉结筋或二次结构钢筋是否采用植筋方式由承包人自行确定并在组价时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未提出植筋要求,或未发生设计变更而要求植筋的,工程结算时相关费用均不调整。

6.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的土、石方工程量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余方外运工程量=挖方工程量-回填方工程量,其中回填方若为非天然密实体积,应折算为天然密实体积。

7.房屋建筑工程现浇混凝土面设计不抹灰,直接批腻子按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17-172子目乘0.7系数执行,模板缝贴胶带纸费用可按相关规定另行计取。

8.仿古建筑与园林绿化工程的取费模式及标准有所不同,在实际套用定额时,如用到《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通用项目》的相关子目,其取费及计价程序按主体工程相关规定,但人工单价应按省厅发布的人工工资指导价分别计算。

9.房屋建筑工程中,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装饰设计公司单独出具装修施工图纸或已按建筑工程取费的一般装修中标后建设单位又委托专业设计公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装修工程,且施工单位具备装饰工程施工资质的,该装修工程可以按照单独装饰工程取费。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10.装配式建筑叠合板底部采用部分模板或满铺模板的,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方案后,可按实际铺设面积计取模板费用,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中现浇板相应子目(板厚按叠合板+现浇板的总厚度考虑)。因叠合板安装定额中已包含支撑费用,故在套用模板子目时,扣除模板定额中的支撑材料费、模板工日×0.45系数。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4年12月30日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五)

1.现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高压旋喷桩的钻孔子目(2-15)与成桩子目(2-16~2-18)应配套使用,成桩子目的工作内容不包括钻孔的工作内容。

2.电梯井字架费用不包括在房屋建筑工程的综合脚手架费用中,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3.依法招标的工程,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时钻孔灌注桩的砼充盈系数按投标文件执行,不调整。

4.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单价措施费项目如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清单工程量有偏差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时应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垂直运输按定额工期天数进行调整)。但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外,承包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

5.智慧工地费用中所包含的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内容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所包含的内容不重复,可根据发包人的创建要求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同时计取。

6.整体发包的房屋建筑项目中的幕墙工程按单独装饰工程取费,幕墙工程的综合脚手费和垂直运输费已包含在土建工程的相应措施项目费用中,不另行计算。不能利用土建外脚手架、垂直运输设施的情况除外。

7.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的规定:箱涵、方涵工程按照桥梁工程三类标准取费。该处所指涵洞为铁路或公路桥下过人通道,非过水涵洞。如遇过水涵洞应按照排水工程取费。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22年1月5日 镇建价〔2024〕24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四)

1.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六章说明中关于泵送混凝土的输送高度超过30米,是指从设计室外地坪起算超过30米。输送泵车台班增加系数的计算范围包括30米以下部分但不包括室外地坪以下及地下室部分。输送泵车台班增加系数不分段计取,如果同一单位工程檐高不同,工程量按竖向切分,分别按不同檐高所对应的系数计算。

2.设计施工图纸中楼地面做品如为“40mm细石砼找平层收光”,未明确要求 “加1:1水泥砂浆抹光随捣随抹,厚5mm”的,不执行13-26子目“水泥砂浆加浆抹光随捣随抹厚5mm”的定额。但考虑面层需增加撒水泥收光工作内容,因此在套用13-18子目“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时增加32.5级水泥用量10Kg/10m2和0.23工日/10m2的二类用工。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做品说明中明确要求“加1:1水泥砂浆抹光随捣随抹,厚5mm”的,应按13-26子目执行。同时,应按设计厚度(不扣除5mm的加浆随捣随抹厚度)计算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工程量。

3.设计施工图纸中φ6圆钢按φ6.5直径圆钢理论重量计算。

4.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及计算规范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常规施工方案合理计列措施项目费。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自2018年6月1日起,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并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相应的措施项目费宜作为暂估价列入招标控制价的其他项目费中,竣工结算时依据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未列出危大工程项目清单的视为工程量清单缺项。危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审核、专家论证均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专项方案的审核或专家论证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5.连通地下室上部有若干个独立部分的工程项目,现场垂直运输机械的配置规格及数量通常会考虑到上部各个独立部分的施工需要,因此,在计算地下室垂直运输费时如简单地根据现场机械数量套用23-27~23-29子目按比例调整定额机械含量,会导致地下室垂直运输费用明显不合理。建议根据相关定额配置的机械选型考虑单独地下室施工所需的合理数量作为相应子目机械含量的调整系数,现场其余超配数量的机械在地下室施工期间按实际进场机械计取停置台班费。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6.投标文件中如工程设备费参与了工程取费的,结算时中标价部分不变,工程变更部分按规定计算。

以上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文发之前已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的不再调整。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21年1月5日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三)

一、关于大型土石方工程计价

1、各专业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均不计取按质论价费。

2、景观绿化工程的种植土回填不属于大型土石方工程。

3、因工程变更导致单位工程土(石)方结算工程量超过(或未达到)大型土石方工程标准,且合同未约定该部分调价原则的,建议:工程量增加或减少15%(含)以内的工程量无论是否超过5000 m3均执行原投标单价,工程量变化超过15%以上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整。

二、单独发包的门窗工程取费按合同约定,合同未约定的按按建筑工程标准取费。

三、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计取与调整

1、随同主体工程一起招标的桩基、装修及配套等专业工程,并参与优质工程评定的,可按主体项目质量等级同口径计取按质论价费。

2、国家工期定额中群体工程工期的计算公式不能作为计取建筑工程垂直运输费的依据,各单项工程应分别套用国家工期定额,分别计算垂直运输费。

3、整体连通地下室的脚手架参照单独地下室执行单项脚手架定额。

4、在编制单独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时,垂直运输费参照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与计价,并在编制说明及垂直运输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明确。

5、在编制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时,模板工程量的计算如使用计价定额中混凝土模板含量表折算模板面积的,应在编制说明及模板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明确。

四、关于安装专业工程高层施工增加费计取说明

1、在计算安装工程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时,其计算基础应包括6层或20米以下的全部安装工程的人工费。但单独发包的地下室安装工程除外。

2、高层建筑的变电所(变配电等电气设备)和供水等动力工程,如果安装在高层建筑的底层或地下室,则不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安装在6层或20米以上的变配电工程和动力工程则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3、高层建筑的外围工程,如庭院照明、路灯、总配电箱以外的电源电线等,均不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

五、渣土费不列入建设工程发承包计价。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等相关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建设单位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向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渣土费办理相关事项。建设单位如委托项目施工单位办理的,应签订授权委托书,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结算,渣土费不列入建设工程发承包计价。
本通知发布之前尚未完成工程结算的项目,渣土费用的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于建设工程计税

1、由于国家近年来陆续发布政策性文件,对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有多次下调,为进一步明确一般计税法下我市建设工程结算相关问题的具体操作,现作如下补充意见:

(1)对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2018年4月30日(含)之前的增值税率按11%计税,发生在2018年5月1日(含)至2019年3月31日(含)的增值税率按10%计税,发生在2019年4月1日(含)之后的增值税率按9%计税,施工企业应按税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缴纳增值税。

(2)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须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率开票总额依据,对工程造价中的增值税进行计算和计补差额。即结算时按项目竣工当时国家颁布的最新税率T0计算工程造价,另行计补相应增值税:

计补增值税=增值税税率T1开票累计总额/T1×(T1-T0)+增值税税率T2开票累计总额/T2×(T2-T0)+……+增值税税率Tn开票累计总额/Tn×(Tn-T0)(以此类推)。

T0——工程竣工时国家所颁布的建筑业最新增值税税率

T1——工程招标时(或签订合同时)国家颁布的建筑业增值税税率

T2…Tn——工程施工期间国家陆续颁布调整的建筑业相应增值税税率


2、建议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载明承包人需提供的增值税票据类别,明确如承包人实际提供的票据种类与约定的工程计税办法不一致时税金的承担办法。

以上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20年1月6日; 镇建价〔2021〕 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二)

一、关于赶工措施费

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后,考虑到新、旧工期定额水平的差异,根据按工期提前幅度比例确定相关费率的原则,对建筑安装工程赶工措施费费率的计取标准进一步明确如下:

1、压缩工期达到定额工期5%的,按0.5%的费率计算赶工措施费;压缩工期达到定额工期30%的,按2%的费率计算赶工措施费;工期提前幅度在5%~30%之间按插入法计算。

2、压缩工期超过定额工期30%的,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其赶工措施费费率原则上不超过2%。

3、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发包人工期要求按以上办法计取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理性竞争。依法不招标项目在施工合同中须明确施工工期,对有赶工要求的应计取相应的赶工措施费。

二、关于工程价款的调整

1、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时,应明确工程价款调整的具体范围、内容和方法,条款用语应规范,概念要清晰,定性与定量要准确。比如对下浮率的约定应具体明确计算公式或下浮数值;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类似项目的变更估价,应具体说明参照类似项目单价的操作办法等。避免简单使用“按实调整”或“同比下浮”等类似语句,以防工程结算时产生争议。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不含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中标价(或报价)与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的比值计算,即:报价浮动率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无类似的变更项目,应由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如发承包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且双方也未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可按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进行编制,按本款第2条定义的承包人报价下浮率进行确定。

三、不平衡报价引发的价格调整

1、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施工合同中某项原定工作时,应扣除原定工作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承包人报价的不均衡情况,为维护合同公平,删减项目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及相关费用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确定及扣除:
(1)当P1<P0×(1—L)×(1—15%)时 ,按P0×(1—L)×(1—15%)乘以清单工程量扣除;
(2)当P1>P0×(1+15%)时,按P0×(1+15%)乘以清单工程量扣除;
(3)当P0×(1+15%)>P1>P0×(1—L)×(1—15%)时,按P1乘以清单工程量扣除。
式中:P0——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P1——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L——按第二款第2条定义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2、因工程变更引起原清单项目特征发生部分改变的,如发承包双方未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其综合单价确定办法且因报价不均衡导致双方也无法协商一致时,可参照本款第1条原则确定新的综合单价。

四、关于材料、设备价格调整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方法或《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的要求进行材料、工程设备价格调整的,其材料、工程设备差价部分不作下浮。

2、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且《镇江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信息指导价的,应以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调研并共同确认的市场价作为结算单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确认的材料市场价不作下浮。

五、其他

自2019年1月1日起,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办理续期进镇备案时须向备案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提交前一年度在镇承接的造价咨询项目清单备核。

以上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文发之前已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的项目不再调整。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19年1月8日;镇建价[2020] 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相关问题的意见(一)

1、因尚不具备发布PC预制构件信息指导价的条件,在编制装配式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时,建议将PC预制构件材料价格作为暂估价列入工程量清单。如PC预制构件是由承包人提供的,在项目实施时,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如暂估价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定价,调整合同价款。

2、为降低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为避免出现不合理的材料结算价格,建议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8条的要求,根据物价波动幅度与约定风险幅度值的差异、投标单价与基期单价的对比关系等不同情形处理主要材料、设备价格的调整事项。

3、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时,建设工程二次搬运费费率统一按1%计算;市政工程施工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费率按0~0.4%计算,计算基础同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投标人可自主报价。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内容是指施工受行车、行人的干扰导致人工、机械降效以及为行车、行人安全而现场增设维护交通与疏导人员的费用。封闭施工的工程不计取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4、按实结算的建设工程在计算模板工程量时,除施工合同另有约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投标时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工程量的,峻工结算时不按实际接触面积调整。

5、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为避免发承包双方结算时发生纠纷,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承包商在获得工程款项时需提供的税票种类。

6、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网上提交备案通过后,编制单位要求退回修改的需提供发包人书面说明。政府投资工程有重大变更的应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以上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文发之前已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的不再调整。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8年1月8日